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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誘導並答應拍裸照

  • 小ˋ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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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文章日期:109-03-31 20:48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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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個人積分:4
  • 女方目前15歲(再兩個月滿16)在臉書上被人誘導並拍裸照來換取金錢 之後更是被要求拍影片來換取更多金錢

    先後答應了拍照片跟拍影片 但之後反悔 對方隨後威脅女方會告上法院 女方不想要家人得知只好繼續照做

    假使對方真的提告了 女方會有罪嗎?對方又會有什麼結果? 假使真的告成,那女方可以匿名出席且不須通知家長嗎?

  • 徐維宏 (徐維宏律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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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文章日期:109-04-04 15:22 
  • 文章人氣: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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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律師評價:7292 │ 律師證號: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
  • 你好:

    拍攝、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、照片、影片、影帶、光碟、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。招募、引誘、容留、媒介、協助或以他法,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、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、照片、影片、影帶、光碟、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。以強暴、脅迫、藥劑、詐術、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,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、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、照片、影片、影帶、光碟、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,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意圖營利犯前三項之罪者,依各該條項之規定,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。前四項之未遂犯罰之。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定有明文。

    對方明知女方未滿18歲,拍攝、製造少年猥褻照片、影片,可能會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之罪,而支付之款項屬於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,只要女方不是蓄意詐欺,對方無法請求返還。

    若對方提告詐欺,會交由少年法庭審理,並通知女方家長出席,由少年法庭人員調查是否確有所述之非行。

  • 聯絡電話:0910563070 部落格:https://stoon1219.pixnet.net/blog LINE ID:stoon1219
  • oNRJY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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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文章日期:109-05-28 22:49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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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你好:

    拍攝、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、照片、影片、影帶、光碟、電 ... (恕刪)

    想問一下,如果是對方自願拍裸照,並且跟我互相交換照片的前提下

    我也沒有散布她的照片,現在也刪除了

    如果對方父母提告,我有什麼罪責嗎?